EMI · RGYS-EMI-B001

荷兰电子货币机构(EMI)100%权益转让出售

荷兰 · 荷兰电子货币机构(EMI);电子货币及相关支付服务(具体许可须核验)

项目公开摘要

100%公司权益拟转让出售;本项目资料由提供方提交,法定主体、牌照状态及交易条件须卖方书面确认并完成尽调。提供方介绍称:机构受荷兰中央银行(DNB)监管,业务包括电子货币发行、分销和赎回、支付工具发行及支付交易收单;产品为预付式电子货币券及欧元计价电子货币代币WEUR(EMT)。EEA跨境展业限于已完成通知登记的国家及获准活动,不代表自动覆盖所有业务;WEUR发行、MiCA适用要求、白皮书与通知资料须单独核验,不等同于CASP加密资产服务许可。提供方称设有ABN AMRO在用银行账户及Stichting客户资金保障架构,账户状态、保障法律文件和交割后延续性须核验。收购100%权益并不免除合格持股、控制权变更、人员及业务变更等适用监管程序,不保证审批或完成时间。附图和PDF作为提供方推广资料供了解,原图二维码用于微信联系,并非卷宗详情二维码。本文由仁港永胜(香港)有限公司拟定,唐上永(唐生)业务经理提供专业讲解。

公开项目资料

案号
RGYS-EMI-B001
公开目录日期
2026-10-26
出售范围
100%公司权益转让出售;最终标的主体、股份范围、交割资产及条件须以书面交易文件和监管程序为准。
银行户口
提供方称ABN AMRO有支持两项产品的在用日常运营及客户资金保障账户;余额、账户类别、限制、控制权变更和交割后延续性须银行确认。
成立日期
未提供
业务范围
提供方资料:电子货币发行、分销、赎回,支付工具发行及支付交易收单;具体以有效许可和通知记录为准。
recommendationDate
2026-10-26

项目公开附件

提供方推广资料

仅供了解提供方介绍,非独立监管核验或交易承诺。

提供方原始推广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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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购、EEA通知范围、EMT白皮书及银行账户延续均须尽调和相关程序,不等同于CASP许可。

咨询与合规说明

交易可行性、股权/权益变更、尽职调查及监管批准,均须按适用法律、监管规定和书面文件处理。项目状态与交易范围请向仁港永胜确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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