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FC · RGYS-SFC-312
香港SFC第1、4、9类持牌法团100%股权转让(BVI母公司控股)
中国香港 · 1,4,9
项目公开摘要
本案位于中国香港,提供方资料列示标的持有SFC第1、4、9类牌照,并明确提出100%股权出售。现有持股架构为一名个人股东透过BVI母公司控股,拟转让主体、股权层级及交易范围须书面确认。 牌照条件方面,第1类可持有客户资金,但无港交所交易权;第9类可持有客户资产,且仅限专业投资者。该专业投资者限制不得据此扩大至全部牌照,第4类具体条件未提供/待确认。港交所交易权列示为无,保证金业务资料未提供/待确认。虚拟资产方面,提供方称已递交VA申请,并计划于12月底完成;这不代表已获批或已具备相关权限,申请范围、进度及时间目标均待书面确认。 提供方列示公司资产净值为450万港元,此为资料所载NAV,并非本次独立核验结果。资料同时列示活跃客户及现有客户为0,但称目前管理两支基金、规模约1亿港元,客户统计与基金管理口径须核实。另称公司于2020年成立、疫情后无营运,并列示2025年4月获发牌照,其营运时间线与目前基金管理情况亦待厘清。 公司设有港岛办公室,租约至2026年12月;有三名全职负责人员,是否留任可商议。提供方陈述无负债、无法律纠纷、无纪律行动及无隐瞒重大问题,均不构成独立核验结论。最近审核报告、SFC现场审核日期及缴足股本资料未提供/待确认。可用性、现行牌照条件及权限、财务与基金资料、人员安排和交易条件,均须由提供方及卖方书面确认,并完成尽职调查。 本文由仁港永胜(香港)有限公司拟定,并由唐上永(唐生)业务经理提供专业讲解。
公开项目资料
- 案号
- RGYS-SFC-312
- 公开目录日期
- 2026-11-03
- 公开资料说明
- HKD 4.5M
- 牌照条件
- 1号牌:可持有客户资金,没有交易权(大一行);9号牌:可持有客户资产,仅限专业投资者(大九行)
- 港交所交易权
- Nill 无
- 保证金业务
- No info
- 直达卖盘
- 不是/No
- 出售范围
- HK SFC牌之卖方100% 股权出售资料 SFC Licensed Company 100% share sales
咨询与合规说明
交易可行性、股权/权益变更、尽职调查及监管批准,均须按适用法律、监管规定和书面文件处理。项目状态与交易范围请向仁港永胜确认。